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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1958年1011月(第2页)

“我也有这个感觉,还是你给起吧。”

彩云想了想:“就叫玉军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“有什么说法没有?”

“我看他喜欢军装,长大后让他去当兵,像大志那样当个军官,给老陈家光宗耀祖。”

发财眼睛一亮:“好!男儿志在四方,当兵保家卫国!”

这天晚上,彩云失眠了。她翻来覆去睡不着,童年的生活和这些年走过的路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断闪现。

一九三八年,日军占领凤阳县城后,实行“三光”政策。彩云的父母和弟弟被日本鬼子杀害,她成了孤儿,随乡亲们一起逃难到迪安县王家峪村,被老陈家收养。

老陈家虽然日子过得苦些,但一家人都很善良,对彩云特别好。村里的李大志得知她是个孤儿,非常同情她。虽然他家的日子比老陈家好一些,但也不富裕。他经常节省些吃的送给彩云,彩云饿极了也不拒绝。

彩云不会游泳,每次割猪菜都是大志下水割,她在岸上收,两人配合默契。一次,彩云的腿被一条野狗咬流血了,大志趴在她腿上给她吸血,说这狗可能是条疯狗,如果让疯狗的唾液进入人体就没救了。彩云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大哥哥护着她。日久生情,两人经常黏在一起,谁也离不开谁。

直到彩云和大志拥抱接吻的事传出后,养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对彩云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,认为她给老陈家丢人,坚决反对她和大志相好。

彩云的养父母都有病,家里很困难,两个儿子娶媳妇的事成了他们的心病。他们打算让彩云嫁给二儿子发福,做老陈家的儿媳妇,但一直没明说。

彩云和大志的事发生以后,养母给彩云做工作,说发福长得俊,也很喜欢她,两人年龄也相当,因此他们决定让她和发福成亲。养父则明确告诉彩云,下个月就让她和发福圆房。彩云一向很听话,唯独这件事她不同意,她说自己还小。养父说,以前像你这么大的有不少都结婚了。可彩云就是不同意,说自己已经是大志的人了,说完哭着跑出了家门。

养母怕出事,追了出去,哄着她说,结婚的事先不急,过两年再说。不久,大志当兵走了。直到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投降,彩云想大志该回来娶她了,可是一直没有音信。

又过了两年,村里与彩云同龄的姑娘大都已结婚生子。养母再提她和发福结婚的事,她还是不同意。她觉得自己已经和大志亲了嘴,就是大志的女人了,不能背叛大志。

淮海战役结束后,部队老乡先后传来消息,说大志已经牺牲,可彩云就是不信,愣说大志还活着。直到一九五〇年初,大志的父母也开始劝彩云别等了,彩云才开始动摇了。

有一次,养父回家,发现发财和彩云在房里厮打。他推了下房门推不开,立马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,这正是他希望的。他赶紧把后门和大门全部插上,然后在房门外守着。

因为家穷和相貌等原因,发财二十六岁还没找到对象,村里已有人在背后喊他“陈光棍”。养父觉得发福岁数小,长得俊脾气好,又有木匠手艺,将来对象应该好找。因此,他想让彩云嫁给发财,但又不好开口,此时发财的做法正合他意。

过了一会儿,彩云的养父笑了,凭他的经验,他知道发财已经成功了。事后不久,彩云就怀孕了,两人正式结为夫妻。

结婚时,虽然家境贫寒,但养父母还是准备给彩云做两件衣服、添置点家具,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,而且彩云又是个孤儿,不能太亏待她。但彩云有自己的想法:家里的大门太腐朽了,先把这钱省下来换个新大门,衣服和家具以后再说。养父母听了心中大喜,觉得彩云不但漂亮、聪明、能干,而且还非常善解人意,是个懂事、顾家的好儿媳。

彩云没想到,养父请人在新换的大门上雕刻了一匹马。养父对彩云说:老陈家穷了几辈子了,早就盼望能过上好日子,我们一直在为此拼搏,可这日子越过越穷。现在你成了老陈家的大儿媳,你又属马,所以我们请人在这大门上刻了一匹马,希望马到成功!

彩云见这匹马雕刻得很生动,轻轻用手抚摸着,笑着对养父说:“我喜欢。”养父听了很高兴。从那以后,彩云每次锁门、开门的时候,都要看看这匹马,她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,压力很大。

前不久,为了救发财,迫不得已将这门卖了,她心里很难受。

发财带着大志给的钱,到街上买了一些木材,请发福又做了一个大门和一张桌子。新木门上也雕刻了一匹马,而且雕刻得惟妙惟肖、栩栩如生。装上后终于像个家了。

彩云看着新装上的大门和新做的桌子,心里很高兴。特别是大门上雕刻的那匹马,显得更加细腻、生动。大志的十块钱可谓雪中送炭,解决了大问题。

彩云现在最担心的是家中一粒粮食都没有,万一食堂出了什么问题,吃饭问题将无法解决。生产队前期收获的粮食全部交了公粮,尚未收获的庄稼有些已烂在地里。今后食堂的粮食如何解决,谁也说不清楚。

一天夜里,彩云正在上茅缸,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轻言轻语的话音:“你先翻过去,我递你接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来,接住,慢点放。”

“好,你松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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